一、举报平台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积极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

二、举报平台受理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①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③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④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⑤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⑥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⑦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⑧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⑨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举报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需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举报信、相关部门来函、相关证明等佐证资料。

四、本网站仅受理涉及福州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不涉及或者不确定属福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受理的相关信息,可按属地管理原则,直接向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www.12377.cn)、福建省互联网举报平台(jubao.fjsen.com)举报。

五、注意事项

1.举报主体应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类别的举报入口提交举报。若选择类别错误,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2.举报主体无需重复提交举报内容。为保障举报主体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

3.网络侵权信息举报请通过“侵权类”举报入口提交,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4.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